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26 台化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3/10 發言時間 17:35:09
發言人 洪福源 發言人職稱 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122211-8542
主旨 說明媒體有關本公司彰化廠復工相關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3/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3/10
2.公司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各媒體
6.報導內容:環保署訴願會決定撤銷彰縣府處分並另做適法處分
7.發生緣由:說明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環保署訴願會決定,彰化縣政府應撤銷原行政處分,本公司三座鍋爐回復到當初
申請展延狀態,確定縣府確有行政違法,是否復工,仍需視彰化縣政府另作適法
之處分而定。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