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03/10/27
1公司代號1338
2公司名稱廣華-KY
3公司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厚街鎮橋頭第三工業區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03/10/27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85,000,000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1,734,097,464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2,183,950,009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0
E.A+B-C-D 合計(元): 3,918,047,473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03/10/28
結束日期: 103/12/27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2,0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2.35%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60.5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156.00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民國103年10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一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第三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
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
場﹙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回本公司股份二,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三五,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
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六.五四,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
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五人均同
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廣華控股有限公司預計買回股份之區間價格尚屬合理,而買回股份數
量及買回價格對公司之
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影響。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