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38 廣華-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3/06 發言時間 23:10:41
發言人 黃盛昌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86-769-89278888
主旨 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4/03/0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5
3.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地下一樓(集思台大會議中心-洛克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三年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4)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修正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2)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
    (2)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4)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盈餘分配案尚未決議,待下次董事會議決議後補行公告
 (2)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172-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受理期間:104年3月24日至104年4月2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104年4月2日下午5時前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
    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提案處所:廣華控股有限公司(訴訟代理人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69
巷18號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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