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8/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長 余澤民
(2)董 事 黃建中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長 余澤民
擔任上海廣晉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董事
擔任KIMISAWA INTERNATIONAL INC.(君澤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擔任KIMISAWA ENTERPRISE LD.(君澤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 事 黃建中
擔任上海廣晉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長 余澤民
(2)董 事 黃建中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上海廣晉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董事
(2)上海廣晉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廣晉汽車飾件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區寶安公路4229號4層J90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汽車飾品、電子元器件、橡塑製品、電子產品、模具配件、機械設備、機電設備、
環保設備、電氣設備、通訊設備、五金產品、儀器儀表的銷售、
從事貨物的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