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7/03/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宜宏、劉淑梅、林義騏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可能將有同時擔任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類似之轉投資或再投資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林宜宏、劉淑梅、林義騏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董事:林宜宏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常熟冠林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董事
(2)遼寧冠林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
(二)董事:劉淑梅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常熟冠林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董事長
(2)遼寧冠林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董事:林義騏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常熟冠林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董事
(2)遼寧冠林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常熟冠林汽車飾件有限公司:江蘇省常熟市東南開發區南園南新路8號
遼寧冠林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遼寧省鐵嶺市鐵嶺台灣工業園園一街128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常熟冠林汽車飾件有限公司:
安全氣囊蓋板、內外飾件和電子設備系統的注塑及表面噴塗
遼寧冠林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安全氣囊蓋板、內外飾件和電子設備系統的注塑及表面噴塗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均為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其投資損益皆依
規定認列。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