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09 新纖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3/08/12 發言時間 17:44:21
發言人 何奇峰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5071251~731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買回庫藏股減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3/08/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12
2.減資緣由:轉讓股份予員工
3.減資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4.消除股份:10,000,000股
5.減資比率:0.58%
6.減資後股本:17,157,970,1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前經100年8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
轉讓股份予員工買回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買回期間自100年8月9日至100年8月19日止,共計買回10,000,000股,
自買回日期逾三年未轉讓員工,因辦理股本註銷。
(3)擬訂於103年9月5日為本次買回公司股份之註銷減資基準日,
並依法定程序向經濟部提出資本變更登記申請,經核准後再辦理股票註銷。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