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09 新纖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8/11 發言時間 17:33:02
發言人 鍾永鴻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071251~786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調整後現金股利每股配發金額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4/08/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8/11
2.公司名稱: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原於104年5月28日公告股東會決議配息率為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42元,
因買回本公司股份,造成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配息率變更為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42776077元,特此公告之。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