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標示:本次交易無土地。
建物標示:桃園市大溪區僑愛段239-1、239-2建號。
建物門牌: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15鄰松樹21之9號。
2.事實發生日:106/8/10~106/8/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地上建物:
239-1建號登記面積11,807.94平方公尺,合計3,571.9019坪。
239-2建號登記面積51.92平方公尺,合計15.7058坪。
二建號總面積11,859.86平方公尺,合計3,587.6077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0,000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友輝光電(股)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原因:友輝光電(股)公司為該建物現行之承租及使用者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及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總處分利益7,678,293元,預計以6.25年認列,預計每年認列約1,228,527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約定
契約限制條款:無
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00,000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江晨旭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中市地估字第0000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化資產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6年8月10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6年8月10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