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09 新纖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8/10 發言時間 18:18:54
發言人 文承嘉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5071251~731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0/08/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1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新光合成纖維(股)公司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逾新台幣貳拾億元,得視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或其整數倍。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不逾十年期為原則,授權董事長視市場情況決定之。
7.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發行,授權董事長視市場情況決定之。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其餘事項授權董事長處理核准。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處理核准相關事宜。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處理核准相關事宜。
13.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處理核准相關事宜。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處理核准相關事宜。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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