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09 新纖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0/20 發言時間 17:46:56
發言人 文承嘉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5071251~7316
主旨 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10年08月10日公告董事會決議 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0/10/2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新光合成纖維
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臺幣貳拾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期
7.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0.54%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3.發行保證人: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
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東分行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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