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16 廣豐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5/31 發言時間 20:22:48
發言人 劉家丞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730088-225
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香港大中華有限公司全部股權交易案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5/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5/31
2.公司名稱: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廣豐海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05年5月31日香港大中華有限公司股東特別會通過:
        本公司之子公司(廣豐海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所轉投資 Fulcrest Limited
        與獨立第三方希景集團有限公司協議出售香港大中華有限公司
        (Great China Holdings Limited.)股權及特別交易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大中華各股東每股可得款項(含息)HKD8.306,總成交額為21億7仟3百
           萬港幣如下:
           A.股款(不含息)    每股HKD3.998
           B.特別現金股息    每股HKD4.308
      (2)本公司對大中華直接及間接綜合持股29.54%:
           A.本公司直接持有香港大中華有限公司 8,680,000股,佔 3.32%。
             105.3.31帳面價值(含息) 每股HKD4.40
           B.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廣豐海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香港大中華有限公司 710,000股,佔 0.27%。
             105.3.31帳面價值(含息) 每股HKD4.43
           C.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廣豐海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權益法投資
             Fulcrest Limited 49.09% 股權。
             換算本公司間接持有香港大中華有限公司 25.95%。
             本案將依權益法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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