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16 廣豐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8/12 發言時間 15:11:22
發言人 劉家丞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730088-22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 (本減資基準日僅作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5/08/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12
2.減資基準日:105/08/1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現金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205,935,742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5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新台幣580,844,400元,銷
   除已發行股份58,084,44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
   第1050028521號函核准在案。
(2)茲訂民國105年8月15為減資基準日,待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並提報台灣證券交易所
   減資換股計劃後,本公司再另行公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包含減資換發股票停止交
   易期間、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預計上市日及退還現金股款日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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