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16 廣豐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0/03/29 發言時間 17:33:23
發言人 陳素靜 發言人職稱 會計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48111#3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0/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七二八號(彭園會館)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9年度決算報告書
           3.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就廣豐新天地購物中心處分案之審議結果報告
           4.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5.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修訂案
           6.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訂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9年度決算表冊
           2.承認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程序」修訂案
           3.「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修訂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第18屆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0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192條之1及216條之1規定,
            受理股東提案、董事提名期間:110/04/23~110/05/03
            受理股東提案、董事提名處所: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28樓 ,電話:02-27048111)。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
            自110年5月29日至110年6月26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
            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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