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32 大魯閣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6/28 發言時間 16:35:09
發言人 陳韻華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68100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2/06/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6/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
 4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案件申報生效後,依「中華民國證券
 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辦
 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4,000仟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4,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80%,計32,000仟股由原
 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股基
 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長期股權投資。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
    可能產生之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
    或因法令規定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案件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新股認股基準
    日、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