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40 南紡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1/22 發言時間 16:57:53
發言人 莊景堯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89888#12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裁處罰鍰乙案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13/01/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1月22日接獲臺南市政府環境保局裁處書,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3.處理過程:112年10月30日經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抽測異 ,
本公司立即反應處理,俾符合環保法規及標準。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17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針對空汙防制設備,立即進行洗滌塔清理,以提升處理效率。
(2)規劃防治設備清洗頻率,並提升其處理效率。
(3)研討規劃長遠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以有效抑制異常狀況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