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44 力麗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5/12/03 | 發言時間 | 12:23:21 | 發言人 | 陳漢卿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100-2888#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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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澄清媒體報導。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5/12/03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5/12/03 2.公司名稱: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經濟日報A3版 6.報導內容: 力麗南亞石化產品 巴西課52.1%重稅 7.發生緣由: 其部分內容提及「巴西針對進口自我國力麗及南亞的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樹脂(Resina PET)瓶用聚酯粒反傾銷案完成終判,課徵達52.1%、每公噸682.18美元的反傾銷稅。」 等內容。 8.因應措施: 經查於104年度出口至巴西之數量,佔本公司該產品總出口量比例未達千分之一。 105年度本公司該產品出口至巴西之數量幾乎為零。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此次終判對本公司營運無影響。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