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45 大宇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3/20 發言時間 15:13:14
發言人 姚炳楠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52-3977
主旨 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4/03/2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西寧北路70-1號6樓
(台北市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友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財務報表報告。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3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日期: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台北市西寧北路62-5號7樓,104年4月2日至4月14日止。如有股東逾公司公告之受理
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議案,毋庸再提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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