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49 佳和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1/04 發言時間 17:01:55
發言人 方平煌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7029961
主旨 澄清媒體對本公司官田廠廠區火災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1/04
2.公司名稱: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電子報&中時電子報
6.報導內容:佳和官田廠廠區火警,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7.發生緣由:佳和官田廠鍋爐協力廠商因鍋爐管路異常,熱煤洩漏,引發火警
造成協力廠商鍋爐毀損。
8.因應措施:目前本公司立即啟動公司備用鍋爐運轉中,未對營運造成任何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