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3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以每股暫定發行價格新台幣30元計算,預計約可募集資金新台幣
9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價格為定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
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平均數,擇一乘以70%至90%。目前暫定之發行價格為每股30元
,向金管會申報案件時之暫定每股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依上述規定予以調整;
實際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俟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
長依相關法令規定,於上開價格區間內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3,000,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提出10%,計3,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80%計2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
載之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
內,徑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發行
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
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
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
調整。
(2)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
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