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65 偉全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3/18 發言時間 16:35:41
發言人 曾昭勳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522174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0/03/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287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2)一○九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九年度盈虧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股東提案之受理處所為本公司管理部
   (地址:台北市西寧北路62之5號8樓之1),
   受理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6日至110年4月15日止。
(3)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自民國110年5月12日至110年6月8日止,
   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
   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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