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66 聚隆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9/13 發言時間 14:25:45
發言人 賴明毅 發言人職稱 業務副總 發言人電話 04-8652321
主旨 代聚泰公司公告更正110年度08月份背書保證之限額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9/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9/13
2.公司名稱: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全資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聚泰公司110年度08月份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0年度08月份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304,030仟元/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456,045仟元/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9.因應措施:(1)110/09/13發佈重大訊息更正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聚泰公司於民國110年度8月30日經聚泰董事會通過修正背書保證
辦法,將背書保證限額提升至以淨值1.5倍為限,並於110年08月份起依此基礎作為
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