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68 昶和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8/05 發言時間 17:02:26
發言人 陳正待 發言人職稱 財會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41-92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為關係企業因業務需要,擬將應收帳款轉資金貸與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8/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8/05
2.公司名稱:昶和纖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為昶和紹興業務需要,擬將應收帳款新台幣17,761仟元轉為
資金貸與,授權董事長全權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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