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68 昶和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2/06/15 | 發言時間 | 16:51:52 | 發言人 | 葉佐偉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副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41-9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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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112年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2/06/15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明澤 董事:李瑞璧 董事:陳耀祥 獨立董事:郭建興 獨立董事:蔡金獅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明澤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昶和纖維(紹興)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浙江省上虞市工業園區緯五東路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各種纖維、極細與超極細纖維絲及染整布之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為本公司子公司,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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