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70 大統新創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3/27 發言時間 09:03:23
發言人 洪憲忠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222241
主旨 更正股利分派情形申報作業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3/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3/21
2.公司名稱:大統精密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1年度稅後損益、可供分配盈餘、期末未分配盈餘更正如下:
(1)稅後損益應為14,776,819元申請更正。
(2)可供分配盈餘應為15,275,466元申請更正。
(3)期末未分配盈餘應為13,147,144元申請更正。
6.因應措施:已完成更正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