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76 儒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11/05 發言時間 18:44:19
發言人 羅仁傑 發言人職稱 財務會計部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2299-60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4/11/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8,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0,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於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函後再行提報董事會決議。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
1,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
計8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75%,計6,000,000股,
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子公司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另訂發行價
格、募集金額及辦理其餘增資發行相關事項,並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認股基準日
等相關事項。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
可能產生效益等,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
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