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77 聚陽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1/17 發言時間 17:22:18
發言人 林恆宇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34555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財團法人聚陽人文發展教育基金會 捐贈案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13/01/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17
2.捐贈原由:贊助該基金會推動產業創新、人才發展培育、產學合作、社會公益及支持
國內文化發展等會務
3.捐贈金額:不超過新台幣6,0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聚陽人文發展教育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部分董事擔任該基金會董事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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