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03 士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4/10 發言時間 18:21:22
發言人 程相智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834-2662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受監察院裁處罰鍰新台幣319萬元。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14/04/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4/10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經監察院審議後認有違反規定,處罰鍰新台幣319萬元。
4.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5.處分情形:罰鍰新台幣319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3,19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319萬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相關規定加強內部作業流程控管及審查。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