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04 東元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30 發言時間 11:13:36
發言人 簡世雄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2655-3333
主旨 澄清有關 115 年 4 月 30 日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5/04/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4/30
2.公司名稱: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A05版
6.報導內容:東元加速轉型為「電力能源服務商」,全力布局AI相關商機,切入
 輝達等指標大廠供應鏈,目標二至三年內集團營收翻倍至千億元。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營運訊息。
8.因應措施:針對媒體報導,特此提出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報章媒體對本公司營運狀況之登載,
 應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