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06 正道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11/11 發言時間 17:04:34
發言人 羅仕溢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2664101#26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修訂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4/11/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11/1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4/03/2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104/03/23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包括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等相關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要求,104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
法修訂第七條第一項以及第十三條第二項部分條文內容。

修正前條文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
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
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入)。
(以下省略…)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修正後條文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
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拾五入)。
(以下省略…)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
(二)董事會通過本辦法後,為爭取發行時效,於向主管機關送件審核過程中,若因主管
機關要求,須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之,事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