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13 中興電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1/04 發言時間 09:04:18
發言人 郭慧娟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84170#1312
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因「動力底盤系統乙項」受停權處分緣由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7/0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1/04
2.公司名稱: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月31日開標取得國防部軍備局採購中心
「動力底盤系統乙項」,並於101年2月10日與國防部軍備局採購中心簽
訂訂購軍品契約,本公司並於105年11月1日全案履行完畢且驗收合格付
款在案,惟國防部竟於105年12月13日將本公司下包商給付承攬報酬予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9廠倉庫管理員之正當商業給付行為,曲
解成下包商涉嫌給付仲介費為唯一理由即終止前述契約,國防部並於105
年12月21日函載本公司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2款情形,本公
司提出異議申訴後仍受停權處分一年。
6.因應措施:按審議判斷非「終局決定」,本公司已提起聲請停止停權處分執行程
序,並將於時限內提出行政訴訟,以求回復本公司信譽與應有權益,另對公
司營運皆在可控範圍內,影響甚微並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