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14 亞力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5/04/13 發言時間 17:22:16
發言人 鄧春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3456-2620
主旨 本公司修訂「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之債權人異議期間屆滿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5/04/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4/13
2.公司名稱: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5年03月12日修訂「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債權人公告,債權人異議
           期間自115年03月12日至115年04月12日止。
6.因應措施:
(1)至115年4月12日止,債權人聲明異議期間已屆滿三十日,尚無
   債權人異議聲明通知送達本公司。
(2)本公司將按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