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16 川飛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4/17 發言時間 13:59:00
發言人 賴勝琪 發言人職稱 財會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2720-0095
主旨 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4/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4/17
2.公司名稱: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一O三年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
8.因應措施:
 (1) 本公司經民國一O三年四月十七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案。減資前發行股份
      為25,314,6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253,146,810元,
   減少資本新台幣50,000,000元,消除股份5,000,000股,減資後發行股份為
   20,314,6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03,146,810元。
 (2)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之規定辦理。
 (3) 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請於民國一O三年四月十八日
      起至一O三年五月十八日止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
      異議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