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16 川飛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1/18 發言時間 17:22:52
發言人 陳禕帆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室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720009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放111年度員工酬勞及 董事酬勞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01/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1/18
2.公司名稱: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111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960000元,
    董事酬勞為新台幣63000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無差異,
    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