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21 大億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6/06/14 發言時間 16:49:25
發言人 王宏基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2615151-22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公司法第209條有關董事 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6/06/1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鼎丸投資興業(股)公司代表人:吳俊億
(2)董事:株式會社小糸製作所代表人:渡邊正美
(3)董事:株式會社小糸製作所代表人:飯田茂幸
(4)董事:遠洪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游慶亮
(5)董事:吳育賢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鼎丸投資興業(股)公司代表人:吳俊億
(2)董事:株式會社小糸製作所代表人:渡邊正美
(3)董事:株式會社小糸製作所代表人:飯田茂幸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福州小糸大億車燈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吳俊億
(2)福州小糸大億車燈有限公司:董事渡邊正美。
(3)湖北小糸車燈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飯田茂幸。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福州小糸大億車燈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東南汽車城。
(2)湖北小糸車燈有限公司:湖北省孝感市孝感國家高新技術開區文昌路特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福州小糸大億車燈有限公司:主要為汽機車燈具、模具之生產製造及買賣業務。
(2)湖北小糸車燈有限公司:主要為汽機車燈具、模具之生產製造及買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