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28 恩德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1/08 發言時間 21:04:00
發言人 盛海天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910065129
主旨 本公司相關人員接獲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之公告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2/01/0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謝子仁及董事盛海天。
法院名稱: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
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偵字第2646號。
2.事實發生日:102/01/0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謝子仁及董事盛海天因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及
刑法,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公訴。
4.處理過程:本案已進入法律程序,一切靜待司法審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當事人表示未有違反證券交易法及刑法情事,
已委任律師依法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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