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28 恩德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3/06/24 | 發言時間 | 17:27:00 | 發言人 | 盛海天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910065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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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人員涉訟案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 | ||||
| 符合條款 | 第 | 2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06/24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本公司榮譽董事長謝子仁及董事盛海天。 法院名稱: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2年金訴字第000001號。 2.事實發生日:103/06/2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榮譽董事長謝子仁及董事盛海天因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及刑法,102年1月8日 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公訴,於103年6月24日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 4.處理過程:無。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