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廖文嘉)
(2)董事: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其泉)
(3)董事: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雪卿)
(4)董事: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秀碧)
(5)董事:盛海天
(6)獨立董事:吳青松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廖文嘉):
事欣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Parpro Holdings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
AP Parpro,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世德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派德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傑世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運永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育德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Parpro(Nevada)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Pilot(Las Vegas)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Parpro Technologies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Parpro Quality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Giben Holdings SAMOA法人董事代表人
Giben Holdings BVI法人董事代表人
總格精密(股)公司董事長
勝德(股)公司董事長
威利斯有限公司董事長
(2)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其泉):
總格精密(股)公司董事
恩德(美國)公司董事
恩德(德國)公司董事
恩德(香港)公司董事
總格精密(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育德實業(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Giben America Inc.董事
(3)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雪卿):
事欣科技(股)公司董事
常馳有限公司顧問
(4)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秀碧):
事欣科技(股)公司董事兼任財務長
AP Parpro,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Parpro(Nevada)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Pilot(Las Vegas)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Parpro Technologies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Parpro Quality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世德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勝德(股)公司董事
(5)盛海天:
恩德(香港)公司董事
(6)吳青松:
中國文化大學全球商務學位學程教授兼商學院院長
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研究所(系)兼任教授
國票金融控股公司獨立董事
綠河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微邦科技股份有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第十屆董事就任期間(106年6月19日至109年6月18日)。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表決後通過,贊成比例80.97%。
贊成權數124,463,821權;反對權數0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29,244,661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其泉)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區方塔北路64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電子機械與週邊產品之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99.25%持股之孫公司,對
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