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29 樂事綠能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7/01 發言時間 18:11:10
發言人 林定芃 發言人職稱 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78-6616
主旨 公告補正本公司5/13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增 及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資訊。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7/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7/01
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投保中心(102)證保法字第1021001233號函辦理。
補正內容如下:
(1)私募條件訂定之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
係按現行法令規定訂定且已考量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合理。
(2)應募人之選擇目的:策略投資人尚未洽定,惟以對公司未來營運有助益,
並增加全體股東之權益為考量。
6.因應措施:
發重訊並於私募專區補正。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