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13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樂士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三億元為上限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5.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授權董事會處理之。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借款、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投資新事業。
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3.發行保證人:未定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
15.簽證機構:未定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後,再行評估。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相關事項之實際議定,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
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之變化而須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