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29 樂事綠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10/29 發言時間 13:35:20
發言人 楊邦寬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2)2778-6616
主旨 更正本公司103年8月營業項目變動資訊申報之部份數據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10/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10/29
2.公司名稱:樂士(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103年8月營業項目變動資訊申報之
”本年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帳面淨額”,未以淨額數據申報,
原申報數64,112仟元,更正為47,751仟元。
8.因應措施:重訊公告並更正申報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