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股利分派情形 |
|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亞崴 公司提供 |
| 決議(擬議) 進度 |
股利所屬 年(季)度 |
股利所屬 期間 |
期 別 |
董事會決議 (擬議)股 利分派日 | 股東會 日期 |
期初 未分 配盈 餘/待 彌補 虧損 (元) |
本期 淨利 (淨損) (元) |
可分 配盈 餘 (元) |
分配 後期 末未 分配 盈餘 (元) |
股東配發內容 | 股利分派之公司章程 | 備註 | 普通股 每股面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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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餘分配 之現金股利 (元/股) |
法定盈餘 公積發放之 現金(元/股) |
資本公積 發放之現金 (元/股) |
股東配發 之現金(股利) 總金額(元) |
盈餘轉 增資配股 (元/股) |
法定盈餘 公積轉增資 配股(元/股) |
資本公積 轉增資配股 (元/股) |
股東配股 總股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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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會擬議 | 114年 年度 |
114/01/01~ 114/12/31 |
1 | 115/03/10 | 115/05/27 | 1,705,165,038 | -233,202,342 | 1,504,951,778 | 1,410,357,600 | 0.10000000 | 0.0 | 0.0 | 9,459,418 | 0.90000000 | 0.0 | 0.0 | 8,513,476 | 第廿七條: 1.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3%~8%為員工酬勞(其提撥總額中基層員工占比不低於50%)、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本公司對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得受上述員工酬勞之分配,其條件及方法由董事會訂定之。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 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2.盈餘分配 本公司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稅捐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餘額外,應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次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並保留部份餘額以作企業成長所需資金後,由董事會擬訂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本公司首次採用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一號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分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但轉換日因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不足提列時,得僅就因轉換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予以提列。嗣後公司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依下列方式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 (1)就當期發生之帳列其他權益減項淨額(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避險工具之損益、重估增值等累計餘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 (2)就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應擇一採行下列方式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 A、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B、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 (3)公司已依前款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者,應就已提列數額與前二目規定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3. 股利政策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為考量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要,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
無 |
新台幣10.0000元 |
註1:「可分配盈餘(元)」係指「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加計「當年度損益依公司法規定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依相關法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與特別盈餘公積、及其他調整(或迴轉)事項後」之數額。
註2:依107年11 月1日修正後之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期中(包含第1季、第2季及第3季或前半年度)或年度(包含第4季或後半年度)以現金分派股利之部分,由董事會決議,無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若部分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增資配股),仍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本報表爰依公司分派期間、派息/權別、授權及申報情形等判斷決議(擬議)進度;股利所屬年度107年(含)以前,則以股東會日期或公司申報情形判斷決議(擬議)進度。
註3:股利所屬年(季)度為108年以前者,「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及「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
註4:因應主管機關函令,上市(櫃)及興櫃公司110年原訂5月24日至6月30日股東會,延至110年7月至8月間召開,延期召開股東會日期彙總表,請至110年7月及8月「股東會及除權息日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