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2 勤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9/12 發言時間 19:02:06
發言人 林靖誼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12831
主旨 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 決議對關係人之捐贈事宜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06/09/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9/12
2.捐贈原由:支持「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推廣文化藝術及舉辦
展演活動之用。
3.捐贈金額:在新台幣3,500,000元之額度內,授權董事長依基金會之資金需求
分次進行捐贈。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