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2 勤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8/11 發言時間 17:34:29
發言人 陳鴻毅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12831
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12/08/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日華金典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持股50%之合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978,19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0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4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5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該公司申請銀行貸款,依授信條件規定,本公司依持股比例對其融資額度背書保證。
(1)公司名稱:全國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978,19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申請銀行貸款,依授信條件規定,本公司對其融資額度背書保證。
(1)公司名稱:沁美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持股50%之合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978,19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2,5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5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88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該公司申請銀行貸款,依授信條件規定,本公司依持股比例對其融資額度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2,48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授信合約所訂
(2)日期:
依授信合約所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222,73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991,60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0.1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0.7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
(1)日華金典:650,000仟元
(2)全國大飯店:50,000仟元
(3)沁美健康:100,000仟元

2.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1)日華金典:-143,847仟元
(2)全國大飯店:-234,751仟元
(3)沁美健康:-13,889仟元

3.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1)日華金典:29.37%
(2)全國大飯店:10.76%
(3)沁美健康:0.62%

4.本公司對日華金典之保證餘額中新台幣1,650,000仟元授信案將於112年10月到期
解除保證責任。
5.本公司對沁美健康之保證餘額中新台幣10,000仟元授信案將於112年10月到期解除
保證責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