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2 勤美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03/14 | 發言時間 | 18:04:25 | 發言人 | 陳鴻毅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11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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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契約書 | ||||
| 符合條款 | 第 | 10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3/14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03/1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113年3月15日至119年3月31日止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擬與子公司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台中勤美飯店)簽訂租賃契約書,出租台中市西區館前路77號之全棟建築物 (包含停車位、附屬動產及設備)予子公司台中勤美飯店使用。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10.具體目的:執行集團在台中草悟道街廓的開發計劃。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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