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2 勤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12/23 發言時間 17:20:06
發言人 陳鴻毅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1283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關係人之捐贈事宜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14/12/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2/23
2.捐贈原由:本公司長期致力推動人文藝術教育並積極實踐企業社會責任,擬持續支持
 草悟道街廓藝術文化推廣,提升品牌形象。
3.捐贈金額:新台幣315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