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5 中宇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4/18 發言時間 17:01:47
發言人 李俊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3306138-6001
主旨 取得基亞疫苗公司竹北廠房興建案土建機電工程合約。
符合條款 10 事實發生日 103/04/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4/1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基亞疫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04~104/05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取得基亞疫苗公司竹北廠房興建案土建機電工程合約,
合約金額754,875,400元(含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案係屬取得營業範圍內之業務。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取得營業範圍內之業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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