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7 廣隆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7/03/22 發言時間 20:49:01
發言人 劉晃瑋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9-2254777-171
主旨 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7/03/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地址:南投市自立三路6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及107年度營業計畫報告案。
   (2)監察人審查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6年度決算表冊案(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
   (2)承認本公司106年度盈餘分派表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及交易處理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案。
   (5)討論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7年5月12日至
    107年6月8日止,請股東逕行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e
    票通」,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規定說明投票。
   (2)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及獨立董事候選
    人名單提名權說明如下:
   (一)受理提案資格: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止,持有本公司之發行股份總數達
    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始可向本公司提案。
   (二)受理提案期間:107年4月09日至107年4月18日下午17時前寄(送)達。
   (三)受理提案處所: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市自立三路6號)。
   (四)受理提案聯絡單位:財務部 洪玉勉,電話:049-2254777分機161。
   (五)提案股東以一項議案為限,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否
    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
    議案討論。提案人請於信封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六)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學歷、經歷、當選
    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
    文件。提名人請於信封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文件」字樣。
   (七)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及兼職限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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