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8 正峰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03/25 發言時間 16:40:05
發言人 陳書慧 發言人職稱 副理 發言人電話 (03)490-411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1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
符合條款 16 事實發生日 102/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03/25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1年6月19日經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案,因辦理期限將屆,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辦理
私募之計畫,依私募相關規定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