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8 正峰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03/26 發言時間 16:22:17
發言人 彭志鴻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490-41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8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3/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26
2.公司名稱:正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將依法提交109年股東常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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