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8 正峰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5/23 發言時間 08:26:55
發言人 謝忠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90-4111
主旨 本公司與關係人債務酌減協商 (更正第9項: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符合條款 10 事實發生日 112/05/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5/2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鍾榮昌、鍾佩君及鍾承忻等三位
3.與公司關係:皆為本公司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5/22-114/01/06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債務協商總金額折合新台幣約 8,375萬(對債權人鍾榮昌金額人民幣
約1,110萬、對債權人鍾佩君約新台幣1,000萬及對債權人鍾承忻約新台
幣2500萬)。
2.協商酌減債務成就條件為依約分期還款後始生減債利益,尚未償還債務無減債
效益且採年息1%計息,並於年底前付息。
3.協商酌減後債務金額為新台幣約54,733,636元(對債權人鍾榮昌以新台幣
30,533,636元分兩年還款,每期15,266,818元;對債權人鍾佩君以新台幣
5,950,000元分兩年還款,每期還款2,975,000元;及對債權人鍾承忻以新
台幣18,250,000元分三年還款,第一、二期各還款6,550,000元,第三期
還款5,15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協商酌減債務成就條件為依約分期還款後始生減債利益,尚未償還債務
無減債效益且採年息1%計息,並於年底前付息。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參照5.主要內容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參照5.主要內容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112年(更正)可認列13,555,785元減債效益
113年(更正)可認列13,555,784元減債效益
114年(更正)可認列1,904,795元減債效益
合計可認列29,016,364元減債效益
10.具體目的:提升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於112/5/8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協商處理,協商後的減債務為新台幣54,733,636元,
減債總利益為新台幣29,016,364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